太湖新城印章使用管理办法
为规范太湖新城印章使用,强调印章使用的严肃性,结合太湖新城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职责
党政办负责党工委、管委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。其他各部门所属印章由各部门派专门人员管理。
二、执行规范
1.使用党工委、管委会印章须经党工委、管委会主要领导或经其授权的其他负责同志批准。
2.使用党工委、管委会印章要进行统一登记。使用党工委、管委会印章的文稿,按《公文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办理。
3.印章管理人员如因病、因事外出,由部门负责人另行指定专人管理。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批准权限,凭相关领导签字或者经电话确认后用印。
4.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认真管理好印章。印章用完后,应及时锁入抽屉内,以确保安全。印泥要经常保持清洁,确保盖印质量。